原创 韩国SM公司起诉黄子韬手游代言侵权 索赔150万
今日,据海淀法院官方消息,继鹿晗之后,因黄子韬“超神战队”手游代言,韩国(株)S.M公司起诉艺人黄子韬、北京空中信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大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向法院请求判决三被告停止“超神战队”手游代言活动,并向原告连带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50万元。
S.M公司诉称,其作为全球范围内知名的娱乐公司,曾培育出众多知名歌手及组合。2010年12月18日与黄子韬签署《专属协议》,协议有效期为自演艺活动开始日起10年。2012年,黄子韬成为其旗下组合EXO成员。根据《专属协议》约定,S.M公司对黄子韬享有专属经纪权,黄子韬将其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全权委托S.M公司处理,包括专辑等音乐作品的录制、发表、发行等,以及从事电影、电视演员、模特、广告演出等活动。未经S.M公司事先同意,黄子韬就S.M公司行使独占性经纪权限的演艺活动不得与第三方签署有关演艺活动的协议。
S.M公司称,黄子韬在《专属协议》的有效期间擅自发行专辑、出演电影、广告代言等演艺活动,包括擅自担任第二、三被告旗下“超神战队”手游的代言人,严重侵害了S.M公司的合法权益。
虽然之前黄子韬对韩国S.M公司提起诉讼并解约,但由于法院还没有做出最终的判决,所以该《专属协议》仍然存在法律效益。第二、三被告理应知晓黄子韬与S.M公司之间的专属经纪关系、但却未经书面同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擅自与黄子韬开展合作,邀请其担任其旗下“超神战队”手游的代言人,共同侵犯了S.M公司的专属经纪权等合法权益。S.M公司向第二、三被告发送律师函要求停止侵权行为,但其仍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S.M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侵权责任法》等规定,向三被告提起侵权赔偿。
目前此案刚曝光,黄子韬一方也并未做出任何回应,相信法律会给出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